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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
来源: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1-10-22 16:38

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攻坚之年取得更大成效,持续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,根据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,我市于2021年9月中旬开始,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。

专项检查督导采取“消地协作”、“交叉检查”模式,分为企业自查、区级检查、市级抽查三个阶段,对全市8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。市、区分别成立检查督导组,由应急、消防部门有关领导带队,配备专家,对专项工作开展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。目前企业自查、交叉检查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81项,已整改305项,排查火灾隐患115项,已整改41项,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。对于隐患问题,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,如天津三和众诚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在自查中发现,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未按规定实现紧急切断功能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,但企业却自评为一般隐患,对隐患判定不准。针对此问题,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,责令其对有关储罐暂时停止使用。同时,因企业对标准了解不深入,迟迟不能确定整改方案,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有关专家,与企业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,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,目前该重大隐患已经完成整改。

下一步,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将严格落实“隐患就是事故,事故就要处理”的理念,加强协作,加大执法力度,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,维护住、巩固好专项整治成果,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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